印发2013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规程的通知
2013-06-06 08:53 体总网

  社体字〔2013〕266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
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体卫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有关学校:

  2013年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将于8月1日至7日在重庆市梁平县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 2013年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毽球协会

  2013年 月 日

  抄送: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县体育局


 

  2013年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1日至7日,重庆市梁平县。

  二、比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体育局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毽球协会

  中共重庆市梁平县委 梁平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梁平县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重庆市梁平县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重庆市梁平县体育彩票管理办公室

  成都大健康体育文化传播中心

  三、比赛项目

  (一)男、女三人

  (二)男、女双人

  (三)男女单人

  (四)混合双人

  (五)计数赛

  1. 男、女个人计数赛(1分钟)

  2. 男女混合团体接力计数赛(4×30秒)

  四、比赛分组

  (一)甲组:运动员须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乙组:运动员须为199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参赛办法

  (一)各地级市、行业体协、中学、中国毽球协会挂牌单位可报甲、乙组各1支队伍,计划单列市可报甲、乙组各2支队伍,东道主城市可增报甲、乙组各1支队伍。有毽球协会的地级市,以本市毽球协会盖章为准;没有毽球协会的城市,以本市体育局或体育总会盖章为准;行业体协、院校以本单位盖章为准。

  (二)三人赛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限报运动员6名;双人赛每队限报男、女各1对;混合双人赛每队限1对;单人赛每队限报男、女各1人。个人计数赛报名人数不限,团体接力赛限报1队。每名参赛运动员限报两项(计数赛不限)。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男队教练员1人,女队教练员1人,不得兼任其它参赛单位成员。

  (三)参赛单位必须报名参加计数赛。

  (四)参赛运动员信息须在中国毽球协会进行备案,未经信息备案的运动员不允许参赛(详见中国毽球协会《关于对青少年毽球运动员信息进行备案的通知》)。

  (五)参赛运动员需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注册,并取得《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

  注册办法: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须于赛前一个月直接登录学校体育竞赛注册管理系统(教育网:202.205.109.196网通/电信:211.151.94.148)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经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按照规定对每一名运动员收取注册费20元/年(详见《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规定》,联系人:马媛媛,电话:010-66093812)。

  (六)比赛时运动员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及其它证件无效)。如不符合要求,一经查实,取消该名运动员比赛资格及该队有关项目比赛成绩。

  (七)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并在报名表加盖医院公章。各参赛队务必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者,不允许参赛。

  (八)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报名后如更改参赛队员,应在赛前技术会议上提出。否则,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九)各队须着统一比赛服、运动鞋参赛,运动服上须有明显的号码标识。

  六、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毽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三人赛采取循环赛制,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按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

  (三)单人、双人、混双比赛采取淘汰制。

  (四)本次比赛设种子队,根据2012年全国青少年(中学生)锦标赛成绩确定(计数赛除外)。

  (五)各项比赛的分组由抽签决定。

  (七)比赛使用中国毽球协会指定用球,即“新健牌”毽球,计数赛采用“新健牌”鸡毛毽。比赛使用中国毽球协会指定器材,即“朗捷牌”球网、球架。

  七、裁判和仲裁

  中国毽球协会选派15名裁判员,承办单位选调辅助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中国毽球协会选派。

  八、奖励办法

  (一)获得前3名的队颁发奖牌、奖杯和获奖证书。

  (二)获得4-6名的队颁发获奖证书。

  (三)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及“最快进步奖”。评选比例、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设立“优秀教练员奖”,颁发给获得单项比赛前6名运动队的教练员,“优秀教练员奖”不重复发放。

  (五)设立“优秀裁判员奖”,颁发给由裁判组评定,并经仲裁委员会认可的优秀裁判员。

  九、经费

  (一)各队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10元。

  (二)以上费用请于报到时以现金形式向承办单位支付。

  十、报名、报到、离会及乘车路线

  (一)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并附开幕式代表队简介(100字以内)分别传真至:

  中国毽球协会

  联系人:黄硕

  电话:010-87183998

  传真:010-67133577/87183998

  重庆市梁平县体育局

  联 系 人:刘爱武

  电话:023-53222404 13330343638

  传真:023-53229713

  (二)报到及离会

  1.各队于8月1日报到,2日熟悉场地, 15时召开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8月3日至7日比赛,8日12时前离会。

  2.报到地点:重庆市梁平县红旗中学(学生公寓C楼)

  联系人:刘 爽

  联系电话:023-53229716 13635322813

  (三)乘车路线:

  1、乘坐飞机到重庆市江北国际机场的代表队,可在机场长途客运站转乘重庆至梁平的客车;若无班次,也可乘轻轨或公交车至重庆市汽车北站(龙头寺车站)乘坐重庆至梁平的客车(票价约75元),再转乘102路或201路公交车至南门桥站下,步行200米到梁平红旗中学,或乘出租车直达梁平红旗中学。

  2、乘坐火车到重庆火车北站的代表队,到距火车北站旁(约100米)重庆市汽车北站乘坐重庆至梁平的客车,再转乘102路或201路公交车至南门桥站下,步行200米到梁平红旗中学,或乘出租车直达梁平红旗中学。

  3、乘坐火车到梁平县火车站的代表队,可转乘103路公交车至人民广场站下,步行500米到梁平红旗中学,或乘出租车直达梁平红旗中学。

  4、如需包车的代表队,可提前与梁平县中国国际旅行社联系。

  联系人:邹 飞 023—53651777(办) 13452626799

  (四)接站:

  梁平县火车站、梁平县客运中心均安排专人负责接站。联系人:咸 军 13908263425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