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青少年毽球冠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13-04-03 10:02 体总网

  社体字〔2013〕157号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关于
印发2013年全国青少年毽球冠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2013年全国青少年毽球冠军赛定于4月24日至28日在浙江省临海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

  2013年4月3日

  抄送:浙江省体育局


  2013年全国青少年毽球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4月24日至28日,浙江省临海市。

  二、比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临海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三、比赛项目

  (一)男、女三人

  (二)男、女双人

  (三)男、女单人

  (四)混双

  (五)计数赛

  1. 男、女个人计数赛(1分钟)

  2. 男、女团体接力计数赛(4×30秒)

  四、参加办法

  (一)2012年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各项目前16名的队伍均可报名参加。

  (二)各参赛单位三人赛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限报运动员6名;双人赛限报男、女各1对;混合双人赛限报1对;单人赛限报男、女各1人。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男队教练员1人、女队教练员1人,各参赛单位成员不得兼任其它参赛单位成员。

  (三)参赛单位报名以后,不得无故更改参赛成员组成以及运动员的参赛项目。如确需更改,请于赛前10天报主办单位,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须自行为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承担参赛过程中的一切医疗费用。保险单请在报到时提交给组委会,否则不允许参赛。

  (五)各队须着统一运动服、运动鞋参赛。

  五、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毽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

  (二)三人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组循环,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小组出线后,进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三)双人、单人、混双比赛采取淘汰制。

  (四)三人、双人、单人、混双比赛的分组在赛前技术会上抽签决定。

  (五)参赛单位必须报名参加计数赛。

  (六)比赛使用中国毽球协会指定用球,即由江苏太仓毽绳厂生产的“新健牌”毽球。

  六、裁判和仲裁

  (一)组委会设立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

  (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聘。

  七、奖励办法

  (一)获得前6名的队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二)凡在参赛过程中未出现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队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设立“优秀教练员奖”,颁发给获得各项前6名运动队的教练员,“优秀教练员奖”不重复发放。

  (五)设立“优秀裁判员奖”,颁发给由裁判组评定,并经仲裁委员会认可的优秀裁判员。

  八、经费

  各参赛单位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费用请于报到时以现金形式向承办单位支付。

  九、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2012年4月19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县级以上医院公章),传真至:

  中国毽球协会

  联系人:黄硕

  电话:(010)87183998 传真:(010)67133577。

  (二)报到和离会

  1. 各参赛队于4月24、25日报到,25日适应场地。25日15:00召开技术会议,26日至27日比赛,28日12时前离会。

  2.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如需接站请联系承办单位。

  联系人:柳日祥

  电话:13362660955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