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13〕157号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关于
印发2013年全国青少年毽球冠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2013年全国青少年毽球冠军赛定于4月24日至28日在浙江省临海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
2013年4月3日
抄送:浙江省体育局
2013年全国青少年毽球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4月24日至28日,浙江省临海市。
二、比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临海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三、比赛项目
(一)男、女三人
(二)男、女双人
(三)男、女单人
(四)混双
(五)计数赛
1. 男、女个人计数赛(1分钟)
2. 男、女团体接力计数赛(4×30秒)
四、参加办法
(一)2012年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各项目前16名的队伍均可报名参加。
(二)各参赛单位三人赛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限报运动员6名;双人赛限报男、女各1对;混合双人赛限报1对;单人赛限报男、女各1人。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男队教练员1人、女队教练员1人,各参赛单位成员不得兼任其它参赛单位成员。
(三)参赛单位报名以后,不得无故更改参赛成员组成以及运动员的参赛项目。如确需更改,请于赛前10天报主办单位,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须自行为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承担参赛过程中的一切医疗费用。保险单请在报到时提交给组委会,否则不允许参赛。
(五)各队须着统一运动服、运动鞋参赛。
五、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毽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
(二)三人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组循环,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小组出线后,进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三)双人、单人、混双比赛采取淘汰制。
(四)三人、双人、单人、混双比赛的分组在赛前技术会上抽签决定。
(五)参赛单位必须报名参加计数赛。
(六)比赛使用中国毽球协会指定用球,即由江苏太仓毽绳厂生产的“新健牌”毽球。
六、裁判和仲裁
(一)组委会设立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
(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聘。
七、奖励办法
(一)获得前6名的队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二)凡在参赛过程中未出现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队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设立“优秀教练员奖”,颁发给获得各项前6名运动队的教练员,“优秀教练员奖”不重复发放。
(五)设立“优秀裁判员奖”,颁发给由裁判组评定,并经仲裁委员会认可的优秀裁判员。
八、经费
各参赛单位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费用请于报到时以现金形式向承办单位支付。
九、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2012年4月19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县级以上医院公章),传真至:
中国毽球协会
联系人:黄硕
电话:(010)87183998 传真:(010)67133577。
(二)报到和离会
1. 各参赛队于4月24、25日报到,25日适应场地。25日15:00召开技术会议,26日至27日比赛,28日12时前离会。
2.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如需接站请联系承办单位。
联系人:柳日祥
电话:13362660955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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