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12〕601号
天津、山西、辽宁、上海、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社体中心:
2012年全国绿色运动健身大会跳绳比赛定于10月15日至19日在安徽省池州市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决定选聘以下技术人员参加比赛的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魏 勇(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业务五部副主任)
委员:王裕辉(安徽省池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贾文英(女,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办公室干部)
(二)裁判委员会
裁 判 长:邱建钢(四川)
副裁判长:蔡颖敏(上海)、胡少军(河南)
裁 判 员:胡滨(天津)、郑治伟、张强、李金锁(山西)、孙俊英(女,辽宁)、刘先陆(上海)、丛欣娜(女,山东)、白炎波(河南)、卢耿弟、麦显平(广东)、郭杰华(广西)、强梅(女,重庆)。
请以上人员于10月15日到安徽省池州市报到(联系人:裴忠兴,电话:18056669936。16日裁判员学习。请提前将抵达日期和时间通知赛区组委会,以便安排接待事宜。
因故不能到会,请提前10日向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请假,无故缺席按不请假规定处理。
联系人:魏勇
电 话:010-67182365,13911992065
三、费用
裁判员的差旅费(火车硬卧标准)和赛会期间食宿费由大会承担。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2年9月24日
抄送:安徽省社体中心、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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