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12〕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2012年全国毽球锦标赛定于6月18日至2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中心(章)协会(章)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2012年全国毽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6月18日至2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
二、比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毽球协会、广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毽球协会、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局
三、比赛项目
(一)男、女三人
(二)男、女双人
(三)男、女单人
(四)混双
四、参加办法
(一)各地级市、大专院校、行业体协可报1支队伍,计划单列市可报2支队伍,中国毽球协会挂牌单位可报1支队伍,东道主城市可在原有基础上增报1支队伍。有毽球协会的地级市,以本市毽球协会盖章为准;没有毽球协会的城市,以本市体育局或体育总会盖章为准;大专院校、行业体协以本单位盖章为准。
(二)各参赛单位三人赛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限报运动员6名;双人赛限报男、女各1对;混合双人赛限报1对;单人赛限报男、女各1人。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男队教练员1人、女队教练员1人,各参赛单位成员不得兼任其它参赛单位成员。
(三)参赛单位报名以后,不得无故更改参赛成员组成以及运动员的参赛项目。如确需更改,请于赛前10天报主办单位,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须自行为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承担参赛过程中的一切医疗费用。保险单请在报到时提交给组委会,否则不允许参赛。
(五)本次比赛以报名顺序接收男、女各30支队参赛。
(六)各队须着统一运动服、运动鞋参赛。
(七)各队报名时上报电子版2寸免冠照片制作参赛证。
五、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毽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
(二)三人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组循环,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小组出线后,进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三)双人、单人、混双比赛采取淘汰制。
(四)三人、双人、单人、混双比赛的分组在赛前技术会上抽签决定。
(五)比赛使用中国毽球协会指定用球,即由江苏太仓毽绳厂生产的“新健牌”毽球。
六、裁判和仲裁
中国毽球协会选派15名裁判员,承办单位选调辅助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中国毽球协会选派。
七、奖励办法
(一)获得前3名的队颁发奖牌、奖杯和获奖证书。
(二)获得4-6名的队颁发获奖证书。
(三)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比例、办法另行通知。
(四)设立“优秀教练员奖”,颁发给获得比赛项目前六名运动队的教练员,“优秀教练员奖”不重复发放。
(五)设立“优秀裁判员奖”,颁发给由裁判组评定,并经仲裁委员会认可的优秀裁判员。
八、经费
(一)每参赛单位交比赛费500元。
(二)各参赛单位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60 元。
(三)以上费用请于报到时以现金支付。
九、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2012年5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公章),分别传真或寄至:
1.中国毽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编:100763,联系人:黄硕,电话:010-87183998,传真:010-67133577。
2.广州市毽球协会
地址: 广州市应元路32—36号
联系人: 李伟斌
电话:(办公室)020-83550419 (手机)13332836822
传真:020-83550419 电子邮箱:yxshtych_34@126.com
(二)报到和离会
1.各参赛队于6月17、18日报到,18日适应场地。18日15:00技术会议,19日至23日比赛,24日12时前离会。
报到:请各裁判员、参赛队伍把到穗时间、 车次(航班)传真至广州市毽球协会,以便接站。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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