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2011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仲裁、裁判通知
2011-06-30 10:44 体总网

  社体运协字〔2011〕64号

  天津、山西、上海、安徽、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2011年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定于2011年7月27日至31日在贵州省惠水县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决定选调仲裁、裁判员参加本次比赛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魏 勇(中国毽球协会秘书长)

  委员:朱宝林(贵州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主任)

  罗咏梅(贵州省惠水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二)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曹延秋(重庆)

  副裁判长:张晋祁(河南)、易强(重庆)

  裁判员:张曙林(天津)、李金锁、郭铜樑(山西)、孙玮(上海)、金田友(安徽)、邱汉祥、阳云、江国毅(湖北)、麦先发(广东)、宋鲁川(重庆)、彭俊勇(四川)、陈娟(贵州,女)

  二、报到

  请裁判员携带裁判证于2011年7月25日到贵州省惠水县好花红宾馆报到,7月26日全天裁判员学习。请将抵达日期和时间提前通知赛区组委会,以便安排接待事宜。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请在赛前10日向中国毽球协会请假,无故缺席另作处理。

  联系人:赵顺琼

  电 话:0854-6221025

  手 机:13595473033

  三、费用

  裁判员的差旅费(火车硬卧标准)和赛会期间食宿费由大会承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毽球 裁判员 通知

  抄送:贵州省惠水县文体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