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运协字〔2011〕64号
天津、山西、上海、安徽、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2011年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定于2011年7月27日至31日在贵州省惠水县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决定选调仲裁、裁判员参加本次比赛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魏 勇(中国毽球协会秘书长)
委员:朱宝林(贵州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主任)
罗咏梅(贵州省惠水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二)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曹延秋(重庆)
副裁判长:张晋祁(河南)、易强(重庆)
裁判员:张曙林(天津)、李金锁、郭铜樑(山西)、孙玮(上海)、金田友(安徽)、邱汉祥、阳云、江国毅(湖北)、麦先发(广东)、宋鲁川(重庆)、彭俊勇(四川)、陈娟(贵州,女)
二、报到
请裁判员携带裁判证于2011年7月25日到贵州省惠水县好花红宾馆报到,7月26日全天裁判员学习。请将抵达日期和时间提前通知赛区组委会,以便安排接待事宜。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请在赛前10日向中国毽球协会请假,无故缺席另作处理。
联系人:赵顺琼
电 话:0854-6221025
手 机:13595473033
三、费用
裁判员的差旅费(火车硬卧标准)和赛会期间食宿费由大会承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毽球 裁判员 通知
抄送:贵州省惠水县文体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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