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12〕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单位:
2012年全国少儿毽球赛将于8月13日至17日在贵州省惠水县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 2012年全国少儿毽球赛竞赛规程
中心(章)协会(章)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毽球 少儿 比赛 通知
抄送: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政府
附件:2012年全国少儿毽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8月13日至17日在贵州省惠水县举行。
二、比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毽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政府。
三、比赛项目
(一)男、女三人
(二)男、女双人
(三)男女单人
(四)混合双人
四、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运动员须为199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到时请带齐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交大会验证。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行业体协、学校、有关单位、社会团体、俱乐部等均可组队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并在报名表加盖医院公章。各参赛队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者,不允许参赛。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报名后如更改参赛队员,应在赛前技术会议上提出。否则,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五)运动员年龄如不符合规程要求,一经查实,取消该名运动员比赛资格及该队有关项目比赛成绩。
(六)每名参赛运动员限报两项。
五、参赛办法:
(一)三人赛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限报运动员6名;双人赛每队限报男、女各1对;混合双人赛每队限1对;单人赛每队限报男、女各1人。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男队教练员1人,女队教练员1人,各参赛单位成员不得兼任其它参赛单位成员。
(二)各队须着统一比赛服、运动鞋参赛,运动服上须有明显的号码标识。
六、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毽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男女比赛网高均为1.50米。
(二)三人赛采取循环赛制,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按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
(三)单人、双人、混双比赛采取淘汰制。
(四)各单项比赛的分组由抽签决定。
(六)比赛使用中国毽球协会指定用球,即“新健牌”毽球。
七、裁判和仲裁
中国毽球协会选派15名裁判员,承办单位选调辅助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中国毽球协会选派。
八、奖励办法
(一)获得前3名的队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二)获得4-6名的队颁发获奖证书。
(三)如该单项报名不足6队(对/人),则递减1名录取。
(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比例、评选办法另定。
(五)设立“优秀教练员奖”,颁发给获得单项比赛前6名运动队的教练员,“优秀教练员奖”不重复发放。
(六)设立“优秀裁判员奖”,颁发给由裁判组评定,并经仲裁委员会认可的优秀裁判员。
九、经费
(一)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各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60元,报到时以现金形式向承办单位支付。
十、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2012年7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分别邮寄或传真至:
中国毽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黄硕
电话:010-87183998
传真:010-67133577/87183998
贵州省惠水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邮 编:550600
联 系 人:赵顺琼
电话:0854-6221025
传真:0854-6221069
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到及离会
1.各队于8月13日报到,熟悉场地,13日裁判员学习,下午15:00召开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8月14日至16日比赛,17日离会。
2.惠水县距贵阳市约55公里,车程1.5小时。组委会在贵阳市火车站提供免费接站服务,如需接站请将具体抵达时间及车次提前告组委会。
联系人:赵顺琼
电话:0854-6221025
手机:13595473033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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