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毽球国家级裁判员的函
2011-01-05 10:16

  社体字〔2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及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毽球协会主办的2010年全国毽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暨国家级毽球裁判员考试于2010年11月25日在山西省晋中学院结束,共有40人考试合格,名单附后。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申报国家级裁判员规定及《毽球裁判员管理办法》,请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推荐本次考试合格且符合如下要求者申报毽球国家级裁判员。

  一、申报要求:

  1.符合《毽球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2. 任一级裁判员满三年,曾两次任全国性比赛裁判员或至少两次在省级比赛中任副裁判长以上职务;

  3.男性年龄在55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岁以下。

  二、申报材料

  1. 逐栏认真填写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 一式三份,并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核;

  2. 本人的一级裁判员证书复印件一份;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4. 参加全国性比赛或省级比赛资历证明(秩序册、执裁证书、裁判证书等)

  5. 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以上材料请于2011年2月20日前上报中国毽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黄硕 电话:010-87183998 传真:010-67133577

  附件: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毽球 裁判员 函

  附件:

  2010年国家级毽球裁判员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张曙林(天津),张玉国(河北),吕晶晶(河北),耿杰(河北),张巍(河北),杨利民(河北),马锦宗(山西),梁利平(山西),张琼(山西),吴增平(山西),郭铜樑(山西),李明(山西),胡旭忠(山西),李金锁(山西),郭旋龙(山西),张祝宏(山西),郭凯龙(山西),王永波(吉林),孙玮(上海),丁海荣(上海),柳日祥(浙江),钟素娇(浙江),柳佳(浙江),施群英(浙江),李军(浙江),谢小柳(浙江),金田友(安徽),曹卫(安徽),高红梅(山东),高吉祥(山东),徐阳(山东),阳云(湖北),江国毅(湖北),叶韶文(广东),邓丹(重庆),陈娟(贵州),丁勇(宁夏),倪凯(宁夏),薛力(新疆),赵立富(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