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运协字〔2010〕132号
关于选调2010年全国时尚体育大众健身
大赛全国毽球邀请赛仲裁、裁判员的通知
河北、山西、江苏、河南体育局社体中心,山东省、青岛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2010年全国时尚体育大众健身大赛全国毽球邀请赛定于2010年9月26日至28日在山东省胶南市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决定选调仲裁、裁判员参加本次比赛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魏 勇(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业务五部副主任)
委员:封安青(山东省胶南市体育中心副主任)
黄 硕(中国毽球协会秘书处)
(二)裁判委员会
裁 判 长:孙弘(江苏,女)
副裁判长:张晋祁(河南)、郑治伟(山西)
裁 判 员:赵志鹏(河北)、张强(山西)、李琴(江苏,女)、甘泉、高强、高红梅(女)、张文红(女)、杨天成、宋允华、刘玉新、马洪宝(山东)、罗平、徐东(青岛)
二、报到
请裁判员于9月24日到山东省胶南市体育中心报到,9月25
日全天裁判员学习。请将抵达日期和时间提前通知赛区组委会,以便安排接待事宜。
联系人:1.黄硕(中国毽球协会),电话:010-87183998
2. 耿方卉(山东省胶南市体育中心),电话:0532-86175960
三、费用
裁判员的差旅费(火车硬卧标准)和赛会期间食宿费由大会承担。
二○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毽球 裁判员 通知
抄送:山东省胶南市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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