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四体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
2010-04-21 15:11

关于修改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
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大力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进一步探索体育大会办赛宗旨、理念和定位,决定以淡化金牌、淡化锦标,突出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重在快乐为原则,对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进行改革,并据此对《〈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毽球竞赛规程》修改条款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23—25日在合肥学院体育馆举行。

  六、竞赛办法:

  (二)双人赛采取单淘汰制。三人赛抽签分为四组,采取单循环赛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排列名次,每组前两名出线,采取交叉淘汰制决出名次。

  八、奖励办法:

  各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5名。参加比赛不足4队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进行等级奖励。对未获等级奖励的运动员颁发参与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