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2008年全国青少年毽球锦标赛仲裁、裁判员的通知
2008-06-18 07:08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湖北、广东、重庆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2008年全国青少年毽球锦标赛将于7月15日至18日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决定选调仲裁、裁判员参加本次比赛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苏 洁(中国毽球协会秘书长)

  委员:麦炯坤(小榄镇体委主任)

  郭贤成(中国毽球协会常委、晋中学院副院长)

  吕韶钧(北京体育大学)

  刘 蔚(中国毽球协会)

  (二)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于泗汰(吉林)

  副裁判长:李春恒(天津)、龙明(女,广东)

  裁判员:董少为(河北)、赵志鹏(河北)、郑治伟(山西)、郭志刚(内蒙古)、马慧(女,吉林)、易强(重庆)、谌继东(湖北)、段忠勇(广东)、陈硕(广东)、毛华春(广东)、阮昌国(广东)、麦先发(广东)

  二、报到

  请裁判员携带裁判证书于7月13日到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中国毽球训练中心(小榄中学)报到。14日全天裁判员学习。请务必提前将抵达日期和时间书面通知赛区组委会,以便安排接待事宜。

  联系单位:中山市小榄镇体育运动委员会

  邮编:528415

  联系人:麦炯坤,张铁林

  电话:0760-2250285,13702538340

  传真:0760-2250285

  三、裁判员的差旅费(火车硬卧)和赛会期间的食宿由大会承担。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