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全国青少年毽球锦标赛将于7月15日至18日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社体中心(章) 中国毽球协会(章)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2008年全国青少年毽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2008年7月15日至18日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中山市体育局
小榄镇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赞助企业
五、比赛分组
(一)甲组
(二)乙组
六、比赛项目
(一)男、女团体
(二)男、女双人
(三)男女混双
(四)男女单打
七、参赛资格:
(一)甲组参赛选手须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参赛选手须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各队报到时所有参赛队员必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供组委会审查,否则,不允许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当地医院或校医院健康体检表,加盖医院公章;同时,各参赛队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赛会交验健康体检表和保险单据。未办理者,不能参加比赛。
八、参赛办法:
(一)团体赛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限报运动员6名,领队、教练各1名;双人赛每队限报男、女各1对;混合双人赛每队限1对;单人赛每队限报男、女各1人。
(二)本次比赛以报名先后接收45个参赛单位。
(三)各队要着统一运动服、运动鞋参赛。
九、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2001年中国毽球协会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双人赛采取淘汰制。
(三)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无故更改。如更改,请于赛前15天报主办和承办单位。否则,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四)团体赛采取循环赛制,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按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
(五)团体、双人和混合双人赛的分组由抽签决定。
(六)毽球比赛采用江苏省太仓毽球厂生产的“新健牌”彩球。
十、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2008年6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分别寄至:
中国毽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刘蔚
电话:010-67170763,87182458
传真:010-67133577/67147626
中山市小榄镇体育运动委员会
邮编:528415
联 系 人:麦炯坤,张铁林
电 话:0760-2250285,13802538340
传真:0760-2250285
逾期以不参加论。
(二)报到
1、各队于7月13、14日到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小榄中学(中国毽球训练中心)报到,14日裁判员学习,晚上7:30召开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2、各队须于报到时每人交一张2寸免冠照片以制作参赛证之用。
3、请各参赛队将到达小榄镇的日期和时间提前2天以传真通知赛区组委会。组委会负责各队小榄镇汽车站的接送。(广州市省汽车站往返小榄镇的大巴每小时一趟)
(三)离会:7月19日。
(四)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意外事故伤害人身保险,费用自理。
十一、为保证参赛队的健康和安全,请各参赛队务必入住大会指定的地点,并在大会指定的餐厅用餐,否则不得参赛。各队请自备生活用品(包括洗漱用品、拖鞋)。
十二、裁判员
(一)中国毽球协会委派15名裁判员。
(二)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三、经费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交100元。
(二)以上费用请于报到时以现金形式向承办单位支付。
(三)中国毽协委派的裁判员的差旅费(限硬卧)及大会期间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十四、奖励办法
各项目录取前8名,并颁发奖牌、奖状和奖杯。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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