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全国青少年毽球赛仲裁、裁判通知
2007-08-03 09:00
 社体字〔2007〕421号
 
关于选调2007年全国青少年(中学生)
毽球锦标赛仲裁、裁判员的通知
 
山西、吉林、河南、湖北、广东、重庆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2007年全国青少年(中学生)毽球锦标赛将于8月15日至19日在广东省珠海市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决定选调仲裁、裁判员参加本次比赛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任:
  洁(中国毽球协会秘书长)
    员:
  汉(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钱建国(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蔚(中国毽球协会)
(二)裁判委员会
裁 判 长:
郭贤成(山西)
副裁判长:
于泗汰(吉林)
裁 判 员:
张强(山西)、张晋祁(河南)、石大玲(女,湖北)、宋鲁川(重庆)、龙明(女,广东)、张伟霞(女,广东)、张贞(女,广东)、蓝荣福(广东)、李建文(广东)、麦先发(广东)、黄婕(广东)
二、报到
    请裁判员携带裁判证书于8月13日到广东省珠海荣国团体育学校(珠海市体育中心南门正对面)报到。14日全天裁判员学习。请务必提前将抵达日期和时间书面通知赛区组委会,以便安排接待事宜。
联系单位:珠海荣国团体育学校
    址:珠海市体育中心南门正对面
    编:519000
联 系 人:杨海兴、孙寿华
    话:13825630969/13104707777/0756-2615735
    真:0756-2615735
三、裁判员的差旅费(火车硬卧)和赛会期间的食宿由大会承担。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毽球  裁判员  通知
抄送:珠海市体育局、珠海荣国团体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