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群字(2007)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各有关单位:
我国开展的毽子系列活动具有大众性、竞技性、观赏性,健康、文明、高雅,简便易行,有利于健身、联友、和谐社区建设。为了利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重大机遇,加速推动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促进全民体育意识和健身意识的提高,使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形成合唱,使全民健身与北京奥运相映生辉,国家体育总局拟于2007年6月至10月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全国毽子系列展示活动。现将该活动的具体计划和要求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一、活动名称: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全国毽子系列展示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07年6月至10月
三、活动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毽球协会
四、承办单位:
有关地方政府、体育局、毽球协会或其它社会组织
五、协办单位:
有关赞助单位
六、活动的形式:
(一)结合本地群众性毽子比赛和表演活动,围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的毽子比赛或展示活动,活动的具体形式不限。
(二)利用媒体扩大宣传、造成声势,形成联动。
(三)根据需要,中国毽球协会可提供技术指导或指派技术人员协助。
七、有关要求:
举办活动的地区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大型体育活动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保卫措施,精心组织、认真策划,确保各项活动的安全。
八、表彰
活动结束后,承办地需将活动秩序册、实施方案、总结、光盘、图片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以及《组织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全国毽子系列展示活动情况表》(见附件)等相关材料上报国家体育总局,评选出承办活动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
九、请于2007年5月25日前将活动计划和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报: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或中国毽球协会。
联系人:苏洁、刘蔚
电话:(010)67170763,87182458
传真:(010)67133577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组织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全国毽子系列展示活动情况表》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组织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全国毽子
系列展示活动情况表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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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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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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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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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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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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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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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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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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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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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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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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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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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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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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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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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展示活动期间的其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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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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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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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附秩序册、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光盘、图片资料和媒体报道复印件
报送单位盖章: 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章:
二○○七年 月 日 二○○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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