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际毽球联合会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 广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广州市毽球协会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广州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时间
2005年12月9日至14日
五、地点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六、参赛办法
(一)每个国际毽联会员协会均可报1队参赛,并欢迎非国际毽联会员国家和地区参赛。东道主可增派1个参赛队。每个参赛队由领队、教练和运动员组成,总人数不超过10人。 (二)各队应自带一名裁判员,该裁判员应具备上场执裁的能力。
七、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共设男子单人、女子单人、男子双人、女子双人、男女混双、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7个项目。
八、比赛规则
(一)比赛场地 团体、双人和单人比赛的场地均为长11.88米、宽6.10米。 (二)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每球得分制,每局21分。 (三)若一局出现20平,实行轮换发球法,即首先由有发球权的一方发球,无论得分、失分,均由对方发球,以此类推,直至一队领先对方2分为获胜。 (四)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法,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法。 (五)有效击球次数 1.男女团体比赛为四次击球过网; 2.男女、混合双人比赛为四次击球过网; 3.单人比赛为二次击球过网; 4.以上比赛每名队员最多可连续触球两次。 (六)发球 1.团体比赛中,取得发球权的一方应先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然后由轮转到1号位的队员发球; 2.男女、混合双人比赛的发球顺序为轮换制; (七)参加男女、混合双人比赛的运动员检录时予以最后确认,确认后的参赛人员比赛中不得变更和替换。 (八)决胜局中,某队先得10分时双方交换场地。 (九)比赛用球为中国江苏太仓毽球厂生产的“新毽“牌毽球。
九、报名
(一)第一次报名 各参赛国家和地区请于2005年9月15日前书面通知中国毽球协会是否参赛。 (二)第二次报名 各参赛国家和地区请于2005年11月1日前将报名表填好报中国毽球协会。
十、报到和离会
(一)报到:2005年12月9日 (二)离会:2005年12月14日
十一、领队、裁判员联席会议
领队、裁判员联席会议将于2005年12月9日19:30召开,请各参赛队务必派员出席。
十二、经费条件
(一)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的食宿、当地交通由比赛组委会负责。 (二)所有参赛人员的国际旅费及抵达广州的旅费自理。 (三)提前报到、延期离开和超编人员每人每天收取50美元。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每个比赛项目录取前6名,颁发奖状和奖杯;前3名的队或个人颁发奖牌。
十四、联系方式
中国毽球协会 中国北京体育馆路9号 100763 电话:86-10-67147626,67170763 传真:86-10-67133577,67147626 联系人:苏洁、刘蔚
广州市毽球协会 中国广州天河区长兴路338号 510650 电话:86-20-87260430 传真:86-20-87260430 联系人:黄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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