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毽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05-07-04 10:34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2005年9月20日至26日在河北省承德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
              河北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承德市体育局

四、比赛项目

    (一)男、女团体赛
    (二)男、女双人赛
    (三)男、女混双
    (四)男、女单人赛

五、参赛办法:

    (一)团体赛各单位报名队数不限,每队限报运动员6名,领队、教练各1名;双人赛每单位限报男、女各2对;混合双人赛每单位限报2对;单人赛每单位限报男、女各2名。
    (二)本次比赛以报名先后接收30个参赛单位。
    (三)各代表队要统一着运动服、运动鞋参赛。

六、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2001年中国毽球协会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比赛采取每球得分制,团体赛每局21分(其它各项每局15分),三局两胜。决胜局中,当某队先得10分或8分后,双方交换场地。
    (三)单人赛、双人赛采取单淘汰制。
    (四)团体赛采取循环赛制,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按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
    (五)团体、双人、单人赛的分组由抽签决定。
    (六)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无故更改。如更改,请于赛前20天报主办和承办单位。
    (七)毽球比赛采用江苏省太仓毽球厂生产的“新健牌”彩球。

七、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2005年8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以及行业体协章(无以上公章不予授理)分别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中国毽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刘蔚、王宝生
    电话:010-67170763,67147626
    传真:010-67133577

    承德市体育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山庄东路1号
    邮编:067000
    联系人:赵艳
    电话:0314-2022164
    传真:0314-2023389

    逾期以不参加论。

    (二)报到
    1、各队于9月20、21日到河北省承德市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21日下午裁判学习,晚上7:30分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
    2、各队于报到时须每人交一张2寸免冠照片以制作参赛证之用。
    3、请各参赛队将到达日期、时间、车次及是否需要接车提前2天以传真通知赛区组委会,以便做好相关准备。
    (三)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各参赛队须自行办理意外事故伤病人身保险,费用自理。
    (四)离会:9月26日。

八、为保证参赛队的卫生健康和安全,请各参赛队务必入住大会指定的酒店,并在大会指定的餐厅用餐,否则不得参赛。

九、裁判员

    (一)中国毽球协会委派15名裁判员和3名仲裁。
    (二)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经费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交100元。
    (二)各参赛单位交报名费200元,报到时交大会财务组。
    (三)以上费用请于报到时以现金支付。
    (四)中国毽协委派的裁判员,其差旅费(限硬卧)及大会期间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十一、奖励办法:比赛各项目的前8名均给予奖励。

十二、第四届世界毽球锦标赛的参赛队伍将由本次比赛选拔产生。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